刘芬的模仿,很快就收到了成效。
她不再是那个在红星巷里,因为父母的职业而感到自卑、总是低着头的女孩。在学校里,她开始刻意地将自己与周围的环境剥离开来。
下课时,当其他女生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,讨论着新出的偶像剧和哪个班的男生更帅时,刘芬总是一个人,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,手里捧着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、封面泛黄的泰戈尔诗集。她其实看不太懂里面那些晦涩的句子,但她知道,白老师休息的时候,也喜欢看这种书。捧着它,就仿佛自己也沾染上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气息。
她不再吃食堂里那些油腻腻的、用巨大的铁盘装着的饭菜。她每天都从家里带饭,用的是她母亲特意为她买的一个小巧的、淡粉色的饭盒。里面装的,也总是些清淡的蔬菜和一小块精瘦的肉。即使有时候饿得肚子咕咕叫,她也只会小口小口地、慢条斯理地吃掉那一小份,像一只胃口很小的猫。
她开始有意地与班里那些成绩不好、喜欢打闹的男生保持距离。当他们试图用一些拙劣的玩笑来吸引她注意时,她不会像其他女生那样脸红或者生气地骂回去。她只会微微蹙起眉头,露出一副带着几分困惑和无奈的、仿佛“完全不理解你们在说什么”的表情,然后安静地走开。
这种疏离感,这种与众不同,很快就为她赢来了一个新的标签。
她不再是“成绩很好的刘芬”,而是“那个像仙女一样的刘芬”。
“仙女”,这个词,像一剂最强效的麻醉剂,让她暂时忘记了红星巷里的油烟味。她开始沉溺于这个由自己亲手构建的人设之中。
这个“仙女”人设的第一个、也是最重要的受益者,是她的同班同学,一个叫李浩的男生。
李浩是当时云港一中里,最接近“白马王子”标准的存在。他家境优渥,父亲是市建设局的一个小领导。他长得高大帅气,篮球打得很好,成绩也始终保持在年级前十。更重要的是,他身上没有那些普通男生的浮躁和咋呼,总是带着一种温和而有礼的笑容。
全校暗恋他的女生,不计其数。
刘芬自然也注意到了他。但她没有像其他女生那样,偷偷地给他送情书,或者在他打篮球时,挤在场边为他尖叫。
她用的,是另一种方式。
她知道李浩每天下午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去图书馆。于是,她也开始每天泡在图书馆里。但她从不主动去和他搭话,她只是会“恰好”坐在他斜后方的位置,安安静静地看自己的书,偶尔抬起头,让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,在她垂下的长发上,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。
她也知道李浩喜欢听英文歌。于是,她用她那个老旧的随身听,反复地听着那些她根本听不懂歌词的、节奏舒缓的欧美老歌。有一次,在全校的英语演讲比赛上,她甚至在结尾处,清唱了一段卡朋特的《昨日重现》。
她的发音并不标准,声音也有些发抖,但那份青涩和认真,却比任何技巧都更能打动人。
那天比赛结束后,李浩第一次主动找到了她。
“你……你唱得很好听。”他站在她面前,脸颊微微泛红,眼神里是少年人特有的、清澈的欣赏。
刘芬没有立刻回答。她先是低下头,做出害羞的样子,手指紧张地绞着自己的衣角。过了好几秒,她才抬起头,小声地说:“谢谢。我……我平时很喜欢听这首歌。”
“我知道,”李浩笑了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,“我好几次在图书馆,都听到你随身听里在放。”
那一刻,刘芬的心脏,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。
她成功了。
她所有那些看似不经意的“巧合”,所有那些精心设计的“细节”,都被他看到了,并且,被他解读成了她想要他解读的样子。
他看到的,不是一个处心积虑的模仿者。
他看到的,是一个和他一样,有着“同类”气息的、品味脱俗的、纯洁如白纸的女孩。
从那天起,李浩开始追求刘芬。
他会为她在清晨的课桌里,放上一瓶温好的牛奶;他会为她划出厚厚的复习资料里所有的重点;他会在她看完书走出图书馆时,“恰好”骑着单车在门口等她,然后载着她,穿过种满梧桐树的林荫道。
当刘芬坐在李浩的单车后座上,感受着夏日的晚风吹起她的长发时,她第一次真切地尝到了“人设”带给她的甜头。
她不再需要去羡慕任何人。
因为她自己,己经通过模仿,成功地“成为”了那个被人羡慕的人。
她,刘-芬,云港一中新晋的“仙女”,高干子弟李浩唯一的女朋友。
这个全新的身份,像一件华丽的、密不透风的羽衣。她紧紧地将自己包裹在里面,隔绝了身后红星巷里,那所有她急于摆脱的、不堪的过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