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李浩在一起的日子,是刘芬整个青春期里,唯一一段闪着光的时光。
李浩对她很好,是那种少年人最纯粹、最不计回报的好。他会把自己的零花钱攒下来,给她买她“无意”中提起过的那本昂贵的原版画册;他会在冬天的夜里,排一个小时的队,只为给她买一杯她喜欢的、热乎乎的烤奶茶;他甚至为了她,放弃了保送省内一所重点大学的机会,只为了能和她考去同一座城市。
“芬芬,我们一起去上海,好不好?”高考前夕,李浩在操场边的双杠下,眼神明亮地看着她,语气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,“我爸说,他己经帮我打好招呼了,只要我们分数够,就能去那里。那是个大城市,你一定会喜欢的。”
刘芬看着他那张被夕阳染成金色的、充满真诚的脸,点了点头。
那一刻,她的点头,或许也是真心的。
然而,命运的转折,总是来得猝不及不及防。
高考结束后,还没等到成绩出来,李浩的父亲,就因为一起严重的经济问题,被“双规”了。
消息像一颗炸雷,在小小的云港市炸开了锅。曾经门庭若市的李家,一夜之间变得门可罗雀。那些曾经围绕在李浩身边的朋友,也都像躲避瘟疫一样,对他避之不及。
李浩变了。
他不再是那个温和开朗、眼神明亮的少年。他变得沉默寡言,眉宇间总是笼罩着一层化不开的阴霾。他开始抽烟,学会了喝酒,甚至和校外那些不三不西的小混混走到了一起。
他依旧对刘芬很好,只是那种好里,多了一丝绝望的、抓住救命稻草般的依赖。
“芬芬,”他紧紧地抓着她的手,指甲因为用力而陷进她的皮肤,弄得她生疼,“你不会离开我的,对不对?只有你了,我只有你了。”
刘芬看着他通红的眼睛和下巴上冒出的青涩胡茬,心里第一次感到了一种陌生的情绪。
那不是心疼,也不是同情。
而是一种冰冷的、近乎生理性的……厌恶。
她厌恶他身上那股廉价的烟草混合着酒精的味道;她厌恶他眼神里那种她最熟悉的、属于底层人的无助与颓丧;她更厌恶他将自己视为“唯一救命稻草”的那份沉重的、让她喘不过气的依赖。
她突然发现,剥掉了那层“高干子弟”的光环后,眼前的李浩,和红星巷里那些因为生活失意而酗酒赌博的男人们,并没有本质的区别。
他被打回了原形。
而她,刘芬,是绝不可能让自己,跟着他一起,被打回那个她拼了命才逃离出来的原形的。
高考成绩出来了。
刘芬考得很好,超过了重点线五十分。而李浩,因为那段时间的自暴自弃,成绩一落千丈,连普通的本科线都没过。
去上海的约定,成了一个可笑的空头支票。
李浩拿到成绩单的那天晚上,喝得酩酊大醉,跑到刘芬家楼下,一遍遍地喊着她的名字。声音嘶哑,绝望,像一头被困在陷阱里的幼兽。
整条红星巷的灯都亮了。街坊邻居们推开窗户,探出头,兴致勃勃地看着这场免费的、属于“别人家孩子”的闹剧。
刘芬的父母,脸色铁青地堵在门口,用最恶毒的语言,咒骂着那个曾经他们引以为傲的“准女婿”。
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!我们家芬芬是要去上海当人上人的,你算个什么东西!”
刘芬就站在那扇紧闭的门后,静静地听着。
她听着门外李浩绝望的哭喊,听着父母尖酸的咒骂,听着邻居们毫不掩饰的窃窃私语和哄笑。
这些声音,像无数只手,撕扯着她那件华丽的、名为“仙女”的羽衣,试图将她重新拖回那个充满了油烟味和霉味的、属于红星巷的泥潭里。
她浑身冰冷。
她知道,她必须做出选择。
第二天,她给李浩发去了她人生中第一条、也是最后一条分手的短信。
【李浩,我们不合适。忘了我吧。】
没有解释,没有安慰,甚至没有一句“对不起”。
冷酷得像一把手术刀,精准地,切断了所有过往。
发送完短信,她立刻换掉了手机卡。
半个月后,她一个人,提着一个陈旧的行李箱,登上了那趟开往上海的、绿皮的火车。
当火车缓缓驶出云港市那座破旧的站台时,她回头看了一眼。这座她生活了十八年的小城,在视野里变得越来越小,越来越模糊。
她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。
她只是在心里,对自己说了一句话。
从今天起,这个世界上,再也没有刘芬了。
有的,只是要去上海,成为“人上人”的,刘梓睿。
那一年,她十八岁。
她亲手,折断了那枝真心待她的、名为“初恋”的雏菊。然后,用它的残骸,为自己铺就了通往一个全新世界的、第一块冰冷的垫脚石。